根据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》(津政发〔2019〕7号)有关规定,现将所管理企业(或本企业)2022年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如下:
企业 名称 |
工资总额清算数(万元) |
职工人数(人) |
职工年平均工资(万元) |
备注 |
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|
1059.80 |
81 |
13.10 |
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七大队
2023年8月25日